
主管单位:山西省社会科学院
主办单位:山西社会科学报刊社;山西大众文化传播研究所(有限公司)
编辑出版:《区域治理》杂志社
国际标准刊号:ISSN 2096-4595
国内统一刊号:CN 14-1394/D
期刊级别:省级
语 言:中文
周 期: 周刊
出 版 地:山西省太原市
开 本: 大16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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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报讯(记者 魏海政)近日,山东省政府决定今年9月底前,山东所有小学将全面开展课后服务。随后,山东省教育厅、发展改革委、财政厅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又联合出台了《关于全面推进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》,明确坚持“政府主导、学校主体、社会参与、学生和家长自愿参加”的原则,做好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。
山东规定,课后服务的具体时间段由各县(市、区)教育行政部门、各学校根据当地实际情况、家长需求和季节弹性确定,结束时间一般不早于17:30。课后服务主要组织学生做作业、自主阅读,开展文体、科普、社团活动,以及户外拓展训练、劳动实践教育等,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辅导。鼓励各学校充分挖掘资源潜力,注重学生个体差异和兴趣培养,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,促进中小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。严禁借课后服务名义组织集体补课或教学。
山东要求,课后服务由当地政府组织推动,教育行政部门牵头负责,以学校为主体实施,家长和学生自愿参与。各地师资力量、实施条件不足的,可通过发展社会志愿者、购买第三方人员和有办学资质机构的服务等方式予以补充。
山东规定,课后服务经费由各地采取财政补贴、服务性收费、社会赞助等方式筹措。课后服务应保障公益属性,贫困家庭学生参加课后服务全部免费。相关部门核定学校开展课后服务的绩效工资总量,对参与课后服务的教职工,在收入方面予以奖补体现。
《中国教育报》2019年05月21日第1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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区域治理杂志社编辑部
2019/05/21